返回

穿越之新中华复兴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三百七十六章为了永生而自相残杀
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
  

阿怡红着眼眶冷笑道:“我早知道你们不把比安哥哥当回事,私下里只觉得他只不过运气好有了穿越的能力,现在林薇也掌握了穿越能力,你们终于想除掉比安哥哥了吗?”

周春雨大吼一声:“阿怡你胡说什么?!我们怎么可能想除掉王比安?!”

阿怡用更大的声音吼道:“这个刺客我认得!就是周春雨你亲手训练的特种部队的战士!”

这时,王启年也冲了上来,想抱起躺在地上的王比安,阿怡又挥出几条触手变成的刀剑,尖叫道:“不许动比安哥哥!谁动我杀谁!”

王启年顿住了脚步:“阿怡,快救王比安!”

阿怡泪如泉涌:“比安哥哥的金茧丝衣根本挡不住电磁枪的子弹,这样近的距离--比安哥哥!我会为你报仇的!我会杀了所有害你的人!”

王启年看着面朝下扑倒在地的王比安,那一枪正中他的心口,血液从弹洞里不断流出来,是啊,就算是金茧丝衣也挡不住这样近距离的一发电磁枪弹丸,而且伤口又在致命的部位--他握紧了拳头:“阿怡,王比安曾经和建木结合过,也许他的体质与常人不同,还有,就算他死了--郭大路身上还有灵体,可以让他复活。”

阿怡咬了咬唇,挥出几条触手,小心翼翼抱起了王比安,但她很快绝望地嚷道:“没用的!比安哥哥已经死了!他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!”

王启年绝望地闭上了眼睛,又立刻睁开,大吼道:“郭大路,你他妹的在等什么?快啊,分殖灵体!”

郭大路早已经冲到了左近,只是被阿怡的触手刀剑逼着,不能上前,这时他焦急地对阿怡道:“阿怡,灵体能救活王比安,越早附体,王比安复生后越灵活。”

阿怡一咬牙,收回了顶在郭大路喉咙口的触手刀剑,郭大路忙扑到王比安身前,口对口,一缕光影从他的鼻腔冒了出来,钻进王比安的鼻腔,可是几乎是立刻,那缕光影又缩回了郭大路的体内。

郭大路大惊失色:“怎么回事?灵体附身失败!这不可能!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!”

阿怡这下真的慌了,她此前面对王比安被刺杀,愤怒多于恐惧,因为她知道,只要王比安没有被暴头,那他就有诸多复活的方式--通过建木复制受损器官、灵体附身,都能让王比安复活。正因为此故,阿怡更多急着捉刺客追究幕后黑手,而不是第一时间查看王比安的伤势。

可没想到,郭大路居然说灵体无法附身,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!阿怡再也顾不得追究刺客,把王比安抱在怀里一迭声叫着:“比安哥哥!你不能死!不能死啊!”

周春雨沉声道:“阿怡,不要慌!灵体不能附身的最大可能,就是王比安并没有性命之危!”--郭大路在旁边嘀咕道:“我的灵体来自飞天潜艇的战士,他们不需要濒死也能附身,不过,等等,王比安好像依然在呼吸!”

阿怡突然挥出触手,探进了王比安的体内,她很快大叫起来:“比安哥哥真的在呼吸!啊,我知道了!比安哥哥的肺和青丘国的怪兽腮相结合,是腮在帮助他的肺呼吸!他现在虽然心脏停止跳动,但肺还在运行!我、我知道该怎么救比安哥哥了!”

阿怡突然挥出一条触手,那触手窜入王比安心口那小小的弹洞,就在众人眼前,王比安的胸口突然起伏起来!

阿怡得意地道:“这是我刚刚想出来的办法!我用自己的触手包裹住了比安哥哥受损的心脏,代替他心跳。”

阿怡的触手断裂,断裂的触手如同小蛇一样缩进了王比安的心口,消失不见。

周春雨、陈松、林刚、王启年、林千军、郭大路、谢玲等人面面相觑,他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救人之法。

谢玲喃喃地道:“《聊斋》中有换心之说,可阿怡这法子,倒比换心还匪夷所思,不过,阿怡此前就可以分裂自己的触手,到处乱爬,还偷偷看过我换衣服,用触手代替心脏,倒也可行。事实上,人工心脏用的就是相同的原理,只不过阿怡的触手心脏更小巧,更‘贴心’。对了,阿怡,我记得你曾经说过,你的触手分裂后,不能离开本体太远的距离,否则就无法指挥,甚至‘死去’。”

阿怡点点头:“是的,不过,我不会告诉你我和比安哥哥的安全距离是多少,免得你们想再害比安哥哥。”

王比安的心跳恢复了,然而,他并没有立刻清醒过来,但大家总算放下了一颗心,周春雨道:“立刻安排一架运20,送王比安和阿怡回中心建木。阿怡,你不信任我,总该信任陈早挺,信任林薇吧?”

阿怡咬了咬唇,点了点头,谢玲道:“阿怡,我陪你一起走。”郭大路也道:“我也一起去,如果发生什么万一,我的灵体也许能帮助王比安。”

一众人匆匆离去了,这时,林千军突然靠近周春雨,低声道:“老周,你看兽人们的眼神。”

周春雨不动声色:“我早就已经看到了。”

是的,周春雨早就已经看到了,等王比安遇刺时,不同于穿越众的震惊与慌乱,观战的各族兽人贵族们,却是满脸喜色,得意洋洋,显然,他们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次刺杀!

本小章还未完~.~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喜欢穿越之新中华复兴请大家收藏:(m.hetu.tw)穿越之新中华复兴河图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(第 1/3 页, 本章未完,请翻页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